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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情况

发布时间:2019-04-02 14:38:00 信息来源: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负责文字综合、文电处理、会务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件、工程技术、财务等纸质电子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办理工作;负责宣传信息的报送、网站管理和年鉴编撰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扶贫攻坚工作;负责执法装备的采购、管理和发放工作。

  (二)工程管理科(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等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开展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排水、供热、园林绿化、景观亮化工程、环卫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作、惠民实事、节能减排、深化改革、招商引资工作。

  (三)公用事业科。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城市供热、环卫、燃气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供热、环卫、燃气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供热、环卫、燃气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行使供热、燃气行业行政处罚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城市供热、环卫、燃气行业工作;综合、调度、汇总和上报相关行业基础数据。

  (四)市政管理科。负责已建成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园林、功能亮化和景观亮化工作;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开展;参与拟订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园林、功能亮化和景观亮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已建成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线进行统计,监督、管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线平稳运行,定期补充、完善管线基础数据;负责市城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城市管理科。行使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起草、制定城市管理阶段性工作任务方案、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禁烧”和冬季清雪组织、督导和检查工作;指导、协调、沟通、服务、监督、检查市容市貌和智慧城管指挥系统工作的开展;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队容队纪、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程序执法进行督查、检查;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违建整治管理科。负责行使违法建设、房屋拆改行政处罚权,行使违法建设强制权;参与拟订违法建设查处和房屋拆改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基层单位开展违法建设和房屋拆改行为的查处、整治和日常巡查、排查等工作;调度、汇总、上报违法建设的相关信息,综合、协调、联络相关部门违法建设联合整治等工作。

  (七)水务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城市供水、排水、节水相关政策,参与拟订城市供排水行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协助编制城市供排水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城市供排水专项规划;落实、推行排水许可制度;负责排水许可证前期审核;协调、监督、检查城市供水、排水、节水工作,指导供排水行业水质检测;行使供水排水行政处罚权。

  (八)法制科。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和市政公用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承担本系统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处罚决定的起草及相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上报备案工作;参与本地区城市管理立法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和市政公用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执法证;负责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和执法文书的制定、监督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应诉工作;接待、转办群众来信来访;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民心声”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公示”等工作;负责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九)安全管理科。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掌握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调查系统内各部门行业有关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参与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财务审计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法规、政策及财经纪律;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维护费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费年度使用计划;负责各种专项经费的核拨、发放的管理工作;负责各项城建资金、管理费用的收取、使用、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公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认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局系统软环境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绩效考核、专业技术职务初审及申报、机构编制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统战、妇女、计划生育、干部管理、干部教育、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工会、群团、精神文明建设、双拥、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组织年度考核工作。